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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南宁将在全市范围内重点整治以下重大

发布时间:2023/2/1 22:13:31   

日前,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全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即日起至年全国“两会”结束,将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指导并督导检查其负责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在全市范围内重点整治以下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

(一)消防。重点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校园、医疗机构等重大隐患。紧盯经营性自建房、沿街门店、老旧小区、城中村、集贸市场等低设防区域,纠治用火用电用气、易燃可燃物、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

(二)建筑及施工现场。重点整治自建房安全风险,在建工程施工现场重大隐患,有关企业不按项目方案施工以及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推进打赢经营性自建房“百日行动”攻坚战,紧盯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快查快改。

(三)城镇燃气。重点压实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的安全职责,排查整治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隐患。聚焦燃气经营、输送配送、使用、管线施工和燃气器具生产销售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燃气违法违规行为。

(四)道路交通。突出做好春运安全防范工作,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货”(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货运车辆)、“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营运、网络包车、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重大隐患。

(五)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重点整治商渔船碰撞、“四类重点船舶”(客船、危险品船、砂石船、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船舶)、超10人作业渔船、农(自)用船舶、旅游排筏等重大隐患,从严查处“三无”船舶和非法渡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矿山。重点整治盗采矿产资源和超层越界、无证开采、以探代采、以建代采、不按批准矿种等严重违法行为、金属非金属矿山超能力生产和不按设计开采施工管理等64项重大隐患、煤矿超能力生产和采掘接续紧张等15项重大隐患。

(七)危险化学品。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罐(库)区、非法违法“小化工”、油气储存场所等重大隐患,深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等专项整治。

(八)工贸。重点整治冶金、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涉氨涉氯场所、有限空间作业等重大隐患。

(九)烟花爆竹。重点排查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隐患,重点整治生产企业违法生产、超能力生产、批发企业购进或储存超标违禁产品、无证销售、零售店超许可范围数量存放和“下店上宅”现象。

(十)商贸。重点整治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展会、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隐患,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

(十一)特种设备。重点整治涉及民生、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老旧特种设备、旅游景区观光车、燃气充装站气瓶、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隐患,深入开展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

(十二)能源。重点整治水电站堤坝安全、各类电网项目施工安全。

(十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针对性明确整治重点,确保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来源: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记者韦薇通讯员马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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